重案日志——胡某敲诈勒索重审办案日志(5)
8、2019年12月25日,辩护律师按照泗县纪检委所给的号码——泗县纪检委说他们已安排县纪检委派驻泗县公安局纪检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打电话给泗县公安局纪检组陈组长,陈未接电话,短信告知“正在开会,稍后联系”。但陈后来并未与辩护律师联系。
2020年1月9日,经泗县纪检委沟通,辩护律师前往泗县公安局会见纪检组陈组长,陈组长当面交代纪检人员对胡飞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2020年1月20日,律师电话沟通陈组长,陈组长未接电话。
2020年4月10日上午,律师与陈组长电话沟通,陈组长表示要了解一下,让人和律师联系,但时至今日(4月25日),泗县公安局纪检组无人同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