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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xx妨害公务罪案情研讨会在本所召开
摘自:站内发布 日期:2022-04-10 浏览:1586 次

冯xx妨害公务罪案情研讨会在本所召开

 

2022年4月8日上午,中国刑事无罪辩护网,在合肥召开案件研讨会,对发生在皖北太和县的冯某某一家三口的妨害公务罪一案,进行研讨,辩护人朱凌青、孟瑞杰、翟志远三位律师,向参加研讨会的同志详细介绍了案情经过,以及辩护思路,操作方法。

 

冯某某一家三人妨害公务罪一案,缘起于2020年11月14日下午,亳州市谯城区淝河镇派出所正式民警王x跨地区来到阜阳市太和县坟台镇前冯村委会后冯庄冯某某的鱼塘,称有人举报其违法捕鱼。冯某某申辩称其是在自己的鱼塘捕鱼,不存在违法情况。并且,淝河镇派出所隶属于亳州市谯城区,而控告人的鱼塘位于阜阳市太和县坟台镇,即使有违法行为,也应当由太和县有关部门处理。因此,对王x他们的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表示质疑,要求他们出示证件。

 

此时,冯某某的父亲村委治安保卫事务主任冯x、母亲王xx也赶到现场。冯x向太和县坟台镇派出所电话核实反映情况,太和县坟台镇派出所称并未收到亳州警方的通知等。冯x向王x等人告知太和县坟台镇派出所的电话反馈,但王x等人仍坚持说他们有权过问,并要没收捕鱼器具。冯某某与母亲王xx均不同意,并再次要求王x等人出示警察证件和执法依据。没想到王x等人强行阻止冯松对现场所谓执法情况的监督拍摄,并因没收捕鱼器具,与冯xx和王xx发生争夺。

 

此后,冯某某一家三口先是被太和警方宣布不予处罚,再后,太和警方又宣布撤销不予处罚决定,对冯某某等三人各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冯某某一家以息事宁人的态度接受了处罚。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对立面的不断的控告下,太和警方按照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通知决定,以妨害公务为由,立案追究冯某某一家的刑事责任。

 

出于对承担刑责的恐惧,冯某某对亳州市谯城区淝河镇派出所正式民警王某等人跨区域执法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认为王x跨区域执法,并非出于公心,而是另有隐情,要求彻查此案!

 

鉴于该案行政处罚在先,以及冯某某一家对亳州方面王x等人违法行政的申诉控告,所有已发生过的事实材料尽已公开。大家认为,如果上述情况属实,则冯某某等人有可能不构成犯罪,应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并对案件在前期处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他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对于其他可能涉及犯罪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

 

在案件的研讨过程中,经验丰富的徐虎律师提出了应当注意的一些方面,参加会议的高娜、侯成名、钱晓军等律师也都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三位办案律师对出席会议的同行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对大家的中肯建议认真研究,至中午,研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