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朱凌青主任 邮箱:375830497@qq.com 电话:13905600639 0551-62676764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路70号振信大厦A座1014室
朱凌青、翟志远律师承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大案
安徽省界首市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逮捕,其亲友委托以无罪辩护见长的我省
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朱凌青、翟志远律师受托为其辩护,经过多次会见以及认真的阅卷、分析,律师认为李某某
不构成犯罪,拟为其做无罪辩护,现该案已被移送至法院,等待开庭审理,本网将持续关注该案的审理活动,
及时播报最新资讯。
上一篇:朱凌青律师承办诈骗案
下一篇: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张万方考察杰创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