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凌青律师承办盗窃案嫌犯未予报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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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朱凌青律师受聘承办南陵县王某某涉嫌盗窃一案。朱凌青律师接案后,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
认为王某某不构成犯罪,遂向南陵县公安局发出王某某不构成犯罪的律师意见书。同时,在得知公安机关即将
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的消息后,随即又向检察机关发出不予批捕的律师意见书。南陵县公安局采纳了律师的意见,
未将王某某报捕,并为王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目前,朱凌青律师正在要求南陵县公安局撤销案件。本网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一步发展,并将对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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